今天是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首页 > 通知公告

关于变更2020-2021学年国家助学金(春季学期)学生名单的公示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21-03-17  阅读数:1145

按照《宁夏大学新华学院国家助学金评定及管理细则(试行)》有关评选条件,我院11名同学在获得2020-2021学年国家助学金期间,因有休学、违反校纪校规等情况,取消其2020-2021学年国家助学金(春季学期)受助资格。经学生本人申请,各系评审,学生处审核,拟评定马龙等11名同学为2020-2021学年国家助学金(春季学期)获得者,现将评审结果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1年3月17日——2021年3月23日

联系人:贺轶群(纪  委) 电话:13895019118  

联系人:杨  慧(学生处) 电话:15809669702   

  

附件宁夏大学新华学院2020-2021学年国家助学金(春季学期)变更学生名单

 

 

 

 


附件:附件:宁夏大学新华学院2020-2021学年国家助学金(春季学期)变更学生名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