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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宁夏大学新华学院第七届“互联网+” 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21-04-29  阅读数:2336

 各教学单位:

在即将迎来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之际,为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大学生的重要回信精神,进一步持续激发大学生的创新创业热情,充分发挥学院内外科技资源及创新创业教育资源,决定开展2021年第七届中国“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项目征集、选拔、推荐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我敢闯  我会创

二、大赛目的与任务

(一)以赛促教,探索人才培养新途径。全面推进高校课程思政建设,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引领各类学校人才培养范式深刻变革,建构素质教育发展新格局,形成新的人才培养质量观和质量标准,切实提高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

(二)以赛促学,培养创新创业生力军。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和高水平自立自强,激发学生的创造力,激励广大青年扎根中国大地了解国情民情,在创新创业中增长智慧才干,坚定执着追理想,实事求是闯新路,把激昂的青春梦融入伟大的中国梦,努力成长为德才兼备的有为人才。

  (三)以赛促创,搭建产教融合新平台。把教育融入经济社会产业发展,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领域成果转化和产学研用融合,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有机衔接,以创新引领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努力形成高校毕业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的新局面。

三、参赛赛道及项目类型

大赛实行院赛选拔赛、区赛决赛和国赛决赛三级赛制,学院项目团队可参与赛道为高教主赛道、“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请各参赛项目根据项目情况及赛道规则选择赛道参赛。

   四、高教主赛道参赛组别和对象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等,分为本科生创意组、研究生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师生共创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一)本科生创意组

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团队负责人及成员须均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本科生或专科生。

2.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能参加本组比赛(科技成果的完成人、所有人中参赛申报人排名第一的除外)。

  (二)研究生创意组

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团队负责人和团队成员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研究生或本专科生。

2.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能参加本组比赛(科技成果的完成人、所有人中参赛申报人排名第一的除外)。

  (三)初创组

参赛项目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8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定代表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生(包括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教育),或毕业5年以内的学生(即2016年之后的毕业生,不含在职教育)。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初创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3.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含基于国家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的科研成果转化项目)可以参加初创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26%)。

  (四)成长组

参赛项目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8年3月1日前注册);或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8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含2轮次),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定代表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生(包括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教育),或毕业5年以内的学生(即2016年之后的毕业生,不含在职教育)。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成长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3.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含基于国家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的科研成果转化项目)可以参加成长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26%)。

  (五)师生共创组

基于国家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的科研成果转化项目,或者教师与学生共同参与创业且教师所占权重比例大于学生(如已注册成立公司,教师持股比例大于学生)的项目,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项目如已注册成立公司,公司注册年限不得超过5年(2016年3月1日后注册),师生均可为公司法定代表人。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股权结构中,师生股权合并计算不低于51%,且学生参赛成员合计股份不低于10%。

2.参赛申报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生(包括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教育),或毕业5年以内的学生(即2016年之后的毕业生,不含在职教育)。

3.参赛项目中的教师须为高校在编教师(2021年6月1日前正式入职)。

  五、“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参赛组别和对象

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的项目,须为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否则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参赛资格。根据项目性质和特点,分为公益组、创意组、创业组。

  (一)公益组

1.参赛项目以社会价值为导向,在公益服务领域具有较好的创意、产品或服务模式的创业计划和实践。

2.参赛申报主体为独立的公益项目或社会组织,注册或未注册成立公益机构(或社会组织)的项目均可参赛。

3.师生共创的公益项目,若符合“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要求,可以参加本组比赛。

  (二)创意组

1.参赛项目以商业手段解决农业农村和城乡社区发展的痛点问题、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实现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融合。

2.参赛项目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

3.师生共创的商业项目不允许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可参加高教主赛道。

  (三)创业组

1.参赛项目以商业手段解决农业农村和城乡社区发展的痛点问题、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实现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融合。

2.参赛项目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已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如已注册成立机构或公司,学生须为法定代表人。

3.师生共创的商业项目不允许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可参加高教主赛道。

六、参赛项目要求

(一)参赛项目不只限于“互联网+”相关项目,鼓励各类创新创业项目参赛,根据行业背景选择相应类型。

(二)鼓励“师生同创”项目参赛,鼓励教师将科技成果产业化,带领学生创新创业。

(三)学生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鼓励学生跨系跨专业组队参赛,项目负责人所在系为归属系。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必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可借用他人项目参赛。

(四)参赛项目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七、赛程安排

  (一)宣传动员及报名(4月1日-5月12日)

1.宣传动员:广泛动员在校生和毕业5年内校友积极参赛,并且为学生参赛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支持。

(1)深度挖掘学院师生已有科技成果、创业项目及与革命精神传承、乡村振兴和社区治理相关的公益类项目,重点围绕具有较强技术创新、模式创新和市场应用价值的项目或企业、具有较强实效性和可持续性的公益创业类项目,组建参赛团队。鼓励教师以自己的科技成果(专利)带领学生共同参赛。

(2)全面梳理2018-2020年立项的各级各类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学科竞赛和创新创业竞赛项目,鼓励项目负责人从社会需求中凝练项目,挖掘具有竞争力和有市场前景的项目参赛。

(3)广泛发动各方力量,通过各种渠道挖掘本学院毕业五年内(2016年及之后毕业)的创业校友资源(包括回乡从事农业创业的校友),进行参赛动员。

(二)报名方式:本届大赛统一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

国赛平台报名:参赛团队可通过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cn)或微信公众号(“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或“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任一方式进行网上报名。

(三)系列培训:举办宁夏大学新华学院第七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系列培训,主要培训课程有《创新创业项目设计》、《项目计划书撰写》、《项目路演冲刺》、《项目路演与点评》(4月6日-5月20日)

(四)项目复盘:获奖教师座谈和项目复盘培训。(4月6日-5月20日)

(五)“陪跑”行动: 有潜质的项目/团队,重点扶持,项目团队早入住创业孵化园,走向市场。

(六)项目选拔:学院将于5月30日前完成院级决赛(含网络评审初赛、复赛、决赛)。

八、奖项设置

主赛道设金奖7个、银奖14个、铜奖21个,“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金奖3个、银奖6个、铜奖9个,总计奖项60项。另设最佳创意奖、最具商业价值奖、最具人气奖各1个。优秀组织奖2个和优秀指导教师若干名,获奖单位颁发获奖证书及奖牌。

九、工作要求

教学单位

主赛道

红旅赛道

合计

文法外语系

100

50

150

工程与应用科学系

60

20

80

计算机与应用科学系

70

30

100

经济与管理科学系

80

40

120

创新创业教研室

150

50

200

460

190

650

(一)各教学单位应成立由系主任或副主任为组长的工作小组,切实抓好大赛的宣传、动员、项目的征集、项目培育工作。

(二)请各教学单位充分认识大赛对于创新人才培养的重要作用与时代意义,通过多种方式广泛动员师生参与热情,充分挖掘教师、在校生、毕业生中存在的创新创业项目和资源,以大赛为契机,积极推动教师科技成果转化和师生共创行动,鼓励更多师生积极参与创新创业实践。各系于5月12前完成项目征集工作,各系及创新创业教研室拟参赛项目数量分布如下。

(三)对于参赛的项目团队,学院将在各阶段组织开展培训指导,推荐优秀项目参加区赛,区赛优秀项目推荐参加国赛。

(四)大赛组委会联系人:

谢海波 电话:6827501(8501) 

 

 

 

 

                               创新创业中心

                              2021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