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大学新华学院5#学生公寓室内粉刷及维修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21-06-11 阅读数:614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夏大学新华学院5#学生公寓室内粉刷及维修改造项目已由新华学院采购与招标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建设,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宁夏正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宁夏大学新华学院委托,代理本项目招标事宜。根据项目施工需要,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宁夏大学新华学院5#学生公寓室内粉刷及维修改造项目;
2.2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
2.3招标内容:5#学生公寓进行室内粉刷及维修改造;
2.4建设地点:新华学院院内;
2.5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外地企业需是一级注册建造师),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通过“信用中国”( http://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投标主体,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限制其参与投标活动。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时间地点及所需资料: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6 月11日至2021年6月18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北京时间),将资格要求资料扫描件加盖鲜章、联系人及电话、邮箱发至代理公司邮箱(nxzh7517@163.com),并电话通知代理公司查收审核报名资料,审核通过后统一发送招标文件至投标人邮箱中。
4.2报名所需资料:法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资质证书副本扫描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扫描件、建造师执业证书、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扫描件、信用中国查询记录(以上资料须加盖单位公章)等资料,证件不齐或不符合要求的,报名时不予受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报名成功的企业请于2021年6月11日至2021年6月18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在邮箱内下载招标文件。
5.2招标编号:NXZH-2021-045
6.开标时间及地点:
6.1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1年7月1日09时00分,开标地点为宁夏正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宁夏大学新华学院官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夏大学新华学院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正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银川市西夏区 地 址:银川悦海新天地购物广场B座908室
邮 编:750021 邮 编:750002
联 系 人:刘亚兵 联 系 人:王芬 高林平
电 话:0951- 2062069 电 话:0951-85692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