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就业数据统计工作监督举报方式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21-08-26 阅读数:622
全院师生:
根据教育部、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厅要求,进一步规范我院就业管理和就业数据统计工作,再次重申教育部“四不准”制度:不准以各种方式强迫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不准将毕业证书发放与签约挂钩;不准以户档托管为由劝说毕业生签约假协议;不准将顶岗实习材料作为就业证明材料。为完善我院毕业生就业统计工作监督举报机制,特此向全院广大师生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及邮箱,请广大师生员工进行监督,如发现违规情况,请及时举报。
学院联系人:叶老师
核查举报电话:0951-2043010
教育厅就业统计核查举报电话:0951-5559309
举报邮箱:nxbysjy@163.com
学生处
2021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