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教职工开展秋游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21-09-16 阅读数:834
各单位:
为深化党史学习教育,加强教职工对区情的了解,丰富教职工业余生活,缓解工作压力,增强集体凝聚力和团队精神。经学院分工会研究,决定安排各单位、部门组织教职工开展秋游活动。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秋游时间:9月20日至11月20日,具体时间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自行安排。
二、秋游地点、方式:由各单位自行选择安排,鼓励去考察、观摩有教育意义的博物馆、老工业基地、红色景点及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示范点等地,亦可组织教职工到野外开展各类文体活动。
三、经费安排:各单位实际参加秋游的教职工学院分工会每人支持经费100元,由工会经费列支。
四、报销范围:主要包括交通费、误餐费(每人不超过 80元)等,旅游景点门票不予报销。凭正规发票和误餐补助报账。
五、具体要求:
1.各单位组织教职工开展秋游活动,必须经本单位分管领导同意方可开展。
2.要周密安排,认真组织,做好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和相关安全工作预案,防止发生各类意外事故。
3.秋游活动应就近、就便开展,必须做到当日返回。
4.要按照实际参加活动的教职工人数进行报销,报销时须附秋游活动小结、新闻稿、活动照片(资料上交),经学院分工会确认签字后方可报销。
5.组织教职工开展秋游活动不得影响本单位的正常工作和学院的日常工作安排。
学院分工会
2021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