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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大学新华学院节水型高校一期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22-05-19  阅读数:56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夏大学新华学院节水型高校一期改造项目已由宁夏大学新华学院相关会议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夏大学新华学院,建设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人为宁夏大学新华学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银川正恒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一、是节水宣传标语建设。将在学院教学楼、宿舍楼、餐厅等公共区域用水点张贴长 200mm*宽100mm的节水宣传标语。二、是分户计量器具改造,次级水计量率要求100%。目前,实际计量率为16.6%,分户用水计量不全,学院三校区内计量器具有市政总表5块为一级计量,餐厅总水表3块、浴室总水表2块、净水设备水表16块、公寓洗衣机水表63块均为特殊用水计量为二级计量。根据现有分户用水计量安装情况,增加二级分户计量器具45块,新砌筑水表阀门井10口,改造后次级水计量率达到100%。三、是绿化管网改造。学院绿化管网老旧,部分PVC水管及老旧铸铁管易发生爆管,且未安装绿化计量器具。根据目前绿化管网现状,新铺设绿化管网、安装阀门及二级计量器具10块,改造后达到绿化管网节能标准。

2.2建设地点:宁夏大学新华学院校园内。

2.3计划工期: 3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宁夏大学新华学院节水型高校一期改造项目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内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5本项目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外地企业须提供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因违规,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清除宁夏建筑市场以及限制在银从事建筑资格的企业及高级工程师证、建造师、建筑师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如有以上情况弄虚作假投标者,一经发现上报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3.3凡被列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的企业禁止投标。(“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3.4依据宁建(建)发【2019】29号文件规定,各投标单位须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投标单位近一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方可参与投标。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单位,请于2022年5月19日至2022年5月25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休息)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将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执业证及注册证(证书上工作单位必须与投标单位一致)、信用中国及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记录截图等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成一个PDF文件,发送到zhb0951@163.com邮箱,并联系招标代理公司(18161514947)进行报名登记领取招标文件等资料。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宁夏大学新华学院官网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夏大学新华学院

地    址:宁夏银川市西夏区

联 系 人:刘亚兵

电    话:13895410898

 

招标代理:银川正恒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银川市金凤区百盛王朝尊玺大厦1411室

联 系 人:高玉鹏

电    话:18161514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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