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22年教职工暑期疗休养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22-06-07 阅读数:787
各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学院第二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第二届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精神,增强学院教职工凝聚力和组织归属感,缓解教职工工作压力,促进身心健康发展,学院分工会决定暑期组织教职工开展疗休养活动。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原则及方法
本着以人为本、厉行节约、因地制宜、量力而行、自愿参加、休养为主、安全第一的原则,按照工会组织、自愿参加、学院补贴、个人承担的方法组织实施。
(一)地点:宁夏六盘山地区。
(二)为确保出行安全,工会安排专人负责统一带队。
(三)学院每人补贴2500元,其余费用自理。
(四)承担服务的公司由学院分工会牵头负责搭建平台,纪委监督、各单位参加疗休养教职工代表与服务公司面对面议价谈判的形式确定。
二、活动对象
(一)学院在册全体教职工。
(二)考核合格者,近三年无通报批评以上处分者。
(三)各单位在组织报名时,充分考虑入职年限、评优、个人意愿等情况。
(四)已经参加过近三年休养活动的,本次原则上不予考虑。
三、名额分配
本次计划出行55人,分配到全院各个单位。
详见附件2
四、报名方法
(一)马克思主义教学科研部报赵雪枫处,经济与管理科学系报马小林处,工程与应用科学系报刘丛玲处,信息与计算机科学系报冯欣处,文法外语系报朱晓莉处。
(二)行政部门在各部门负责人处咨询报名。
(三)各单位严格按名额分配指标做好报名组织工作,报名申请经学院分工会审核,并在全院范围内进行公示。
五、活动时间
7月23日-7月27日,共5天。
六、相关要求
(一)各单位确定参加疗休养人员先填写《宁夏大学新华学院教职工暑期疗休养人员申请表》,经所在部门领导审签后,以部门为单位,于6月20日16:00前送交马克思主义教学科研部办公室(行政楼209室)赵雪枫处。联系电话:2043033(3033)。
(二)疗休养人员确定后,不得随意更改。名单公示后因个人原因不参加疗休养活动的近三年内不得再次申请。
(三)参加疗休养的人员外出时须携带有效身份证,同时,请自带常用药品、衣物、雨具等必须物品。
(四)参加人员要彰显学院教职工精神风貌,发扬团结友爱、互帮互助的精神,自觉遵守规定,服从领队和导游的安排。要增强“安全第一”的意识,确保疗休养活动顺利圆满完成。
附件:
1.宁夏大学新华学院教职工暑期疗休养人员申请表
2.名额分配表
宁夏大学新华学院分工会
2022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