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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级毕业生公寓物品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22-06-10  阅读数:494

各系:

根据学院2018毕业生离校工作安排,为了确保2018毕业生顺利有序离校,现就做好2018毕业生公寓物品验收工作通知如下

一、物品验收时

2022年6月2018级学生毕业生离校时间

二、物品验收要

1.验收前,2018毕业生应把自己的物品整理保管好,并把寝室打扫干净,若有损坏的物品各宿舍在搬离之前报楼管处进行维修(费用自理),以免给后续的办理工作带来不便

2.宿舍内所有物品的验收工作由银川市卫强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负责,并以宿舍为单位进行现场验收

三、物品验收程序

1.银川市卫强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组织人员(宿舍宿管)分楼提前半天进行财产清查、验收,验收期间宿舍宿管人员出具财产验收单

2.按照物品验收单中所列财产进行验收,如有财产损坏的则按照学院财产价格赔偿方案办理相关手续(见附件《宁夏大学新华学院学生公寓物品损坏赔偿价格表》)。

3.验收手续完成后宿管工作人员签字后离宿

 

                                   后勤保障处

                                 202266

 

附件1:物品损坏赔偿价格表

 

物品名称

赔偿价格

财产名称

赔偿价格

椅子

75元/把

宿舍门钥匙

2元/把

椅子板面

10元/把

抽屉锁

7元/把

窗帘轨道

20元/根

抽屉

40元/个

书桌隔板

10元/块

窗户玻璃

80元/块

阳台推拉门玻璃

80元/块

宿舍门洞

20元/处

窗帘

60元/幅

门头玻璃

20元/块

床板

50元/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