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报义务消防员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22-09-19 阅读数:704
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学院师生员工消防安全应急意识,切实有效的应对在突发情况下应对处置能力,根据《宁夏大学新华学院消防安全管理办法》规定,进行义务消防员上报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行政单位:每个单位报送1名;
教 学 系:每个教学系报送教职工2名,每个班报送学生1名。
请各单位将义务消防员名单于9月23日前将纸质版统一报送学院微型消防站(中心区警务室旁边);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3475106813@qq.com。
联 系 人:马永科
联系电话: 0951-2062990(7990)
附件:宁夏大学新华学院义务消防员登记表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
2022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