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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大学新华学院2022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先进达标单位及先进个人的公示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22-12-16  阅读数:542


 

根据《关于2022年内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进行检查验收的通知》要求,按照学院2022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部署的具体安排和要求,经各部门申报、推荐、综治办量化打分,学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审议,对拟表彰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予以公示:

2022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

党委工作部  教务处  学生处  经济与管理科学系

2022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达标单位

计划统计财务处  学院办公室  人事处  团委 

马克思主义教学科研部  后勤保障处  图书馆 

艺术与体育系  信息与计算机科学系  文法外语系

工程与应用科学系

2022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个人

任丽燕  杨辅奎  邓媛莲  徐元庆  李添智  李凤莲

李  奇  代永红  赵  英  卢  超  祁国庆  李月奇

付俊杰  杨世东  张富国  林  娇  刘  煜  马  亮

杨文斌  李耀东  马海龙

王祥祥(学生)  李博康(学生)  李小双(学生)

李  宝(学生)  路晶晶(学生)

公示时间2022年12月16日-2022年12月20日

联系人:贺轶群 联系电话:2043180 联系地点:纪检办公室(行政楼210)

联系人:邵  鹏 联系电话:2062880 联系地点:保卫处(行政楼110)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