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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大学新华学院11#学生公寓内部装修改造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23-04-27  阅读数:560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夏大学新华学院11#学生公寓内部装修改造项目已由宁夏大学新华学院批准建设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夏大学新华学院,建设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人为宁夏大学新华学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宁夏正业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宁夏大学新华学院11#学生公寓内部装修改造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改造11号公寓楼,拆除并新建一至四层宿舍、楼道、大厅及卫生间楼地面,宿舍、大厅、楼道为PVC塑胶地面面层。除卫生间外其他墙面全部铲除,重新喷刷乳胶漆、做苹果绿墙裙,顶棚拆除并新做,新刷乳胶漆;卫生间、盥洗室室内全部拆除并新做,地面为防滑瓷砖、墙面贴瓷砖、铝合金方板吊顶、新做蹲台、隔断等,拆除更换门窗、改造室内电气、给排水及采暖安装工程等

2.2建设地点:宁夏大学新华学院11#学生公寓

2.3计划工期:45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规定的全部内容

2.5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2,617,245.55元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外省企业拟派建造师为一级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427830分至20230508180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到宁夏正业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宁夏银川市金凤区IBI育成中心创新服务中心505室,五里台路与烟墩路交叉口)获取招标文件或联系代理机构网络获取。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时间:20230518上午9:30(北京时间);

5.2地点:宁夏正业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宁夏银川市金凤区IBI育成中心创新服务中心5楼开标室,五里台路与烟墩路交叉口)。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宁夏大学新华学院官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宁夏大学新华学院

招标代理机构:

宁夏正业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宁夏银川市西夏区贺兰山西路686号

地    址:

银川市金凤区宁安大街490号银川IBI育成中心2期9号楼

邮    编:

750001

邮    编:

750000

联   系 人:

马小林 

联   系 人:

杨赫、刘宇翔

电    话:

0951-2062069

电    话:

18209515004、18295699935

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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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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