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大学新华学院9#学生公寓内部装修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23-04-28 阅读数:49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夏大学新华学院9#学生公寓内部装修改造项目已由宁夏大学新华学院批准建设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夏大学新华学院,建设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人为宁夏大学新华学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瑞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宁夏大学新华学院9#学生公寓内部装修改造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改造9号公寓楼,拆除并新建一至五层宿舍、楼道、大厅及卫生间楼地面,其中宿舍及楼道为PVC塑胶地面面层。除卫生间外其他墙面全部铲除,重新喷刷乳胶漆、做苹果绿墙裙,顶棚拆除并新做,新刷乳胶漆;卫生间、盥洗室室内全部拆除并新做,地面为防滑瓷砖、墙面贴瓷砖、铝合金方板吊顶、新做蹲台、隔断等,拆除更换门窗、改造室内电气、给排水安装工程等。
2.2建设地点:宁夏大学新华学院9#学生公寓
2.3计划工期:45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规定的全部内容
2.5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3382656.30元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外省企业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4月28日8时30分至2023年5月9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请将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加盖单位公章后的扫描件发送至475601058@qq.com,邮件名称统一为“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进行登记,登记后领取项目招标文件电子版。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时间:2023年5月19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5.2地点:宁夏易能智招交易中心(银川市兴庆区治平路55号金玉广场A座4楼)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宁夏大学新华学院官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夏大学新华学院 招标代理机构:瑞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夏银川市西夏区贺兰山西路 地 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湖滨西街
686号 65号投资大厦10层
邮 编:750000 邮 编:750001
联 系 人:马小林 联 系 人:徐娇、杨薇、李丽辉、姚节梅
电 话:0951-2062069 电 话:15226284133/0951-8639516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475601058@qq.com
2023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