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做好2010---2011学年第一学期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11-03-04 阅读数:78
各系:
现定于3月7日至3月27日开展2010-2011学年第一学期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为做好本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应依据《宁夏大学新华学院2010年学生手册》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试行)》执行。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结果将作为2010-2011学年度确定各类奖学金评比和先进集体、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依据。
二、各系须成立综合素质测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系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的组织和监督工作。
三、测评工作必须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各系老师指导班委成员认真学习测评条例,严格掌握加扣分标准,加强对整个测评过程的监控,并做好原始资料数据的存档以备查。
四、时间安排及测评程序:
1、3月7日——3月13日召开班会学习《综合素质测评条例》,并完成2010—2011学年第一学期课外教育分值汇总统计。
1、3月7日——3月13日召开班会学习《综合素质测评条例》,并完成2010—2011学年第一学期课外教育分值汇总统计。
2、3月14日——3月18日完成2010—2011学年第一学期课堂教育分值(成绩)汇总统计。
3、3月21日——3月25日,系内公示,如无异议,由各班班长统一填写学生处发放的《宁夏大学新华学院综合素质测评表》并交系内测评小组审核并整理归档。
4、3月28日——3月30日上报学生处。
五、注意事项:
1、《宁夏大学新华学院综合素质测评表》按要求填写,不可涂改,并由学办主任、年级辅导员签字,加盖学办公章,一份系内存档,一份上报学生处。
2、请各系按规定时间认真完成2010--2011学年第一学期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
宁夏大学新华学院学生处
二○一○年三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