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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定2011届毕业生综合奖学金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11-05-12  阅读数:76

各系:
现将2011届毕业生综合奖学金评定相关事宜通知如下,请各系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开展此次工作:
一、本次奖学金的评定依据《宁夏大学新华学院2010年学生手册》学生综合奖学金评定办法(试行)》执行。
二、各系须成立奖学金评定小组,负责奖学金评定的组织和监督工作。
三、时间安排:
    1、5月12日——5月17日完成2011届毕业生2010—2011学年第二学期课外教育分值汇总统计。
2、5月18日——5月20日完成2011届毕业生实习成绩、论文成绩汇总统计。
3、5月21日——5月25日,评定结果系内公示,如无异议,由各班班长统一填写学生处发放的《宁夏大学新华学院综合素质测评表》《宁夏大学新华学院学生综合奖学金登记表》《宁夏大学新华学院学生综合奖学金评审表》并交系内评比小组审核并整理归档。
4、5月26日——5月27日上报学生处。
四、注意事项:
1、《宁夏大学新华学院综合素质测评表》《宁夏大学新华学院学生综合奖学金评审表》,按要求填写,不可涂改,黑色笔填写,并由学办主任、年级辅导员签字,加盖学办公章,一式两份,一份系内存档,一份上报学生处。
2、《宁夏大学新华学院学生综合奖学金登记表》经学生处审核后装入学生个人档案。
 
                                     宁夏大学新华学院学生处
                                      二○一一年五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