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2年毕业生就业进展情况月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12-03-01 阅读数:58
各系: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做好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学〔2010〕11号)精神,及时掌握毕业生就业进展情况,努力做好2012年毕业生就业工作,我处决定在2012年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继续实行毕业生就业进展情况月报制度,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系要高度重视就业进展情况报送工作,在总结以前工作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本系毕业生就业进展情况月报工作,及时、准确、全面掌握本系毕业生就业进展情况,并按要求及时向我处报送。
二、毕业生就业进展情况月报内容主要包括:毕业生基本情况、用人单位需求情况、毕业生签约情况、招聘活动开展情况、面临的主要困难和问题、就业状况预测和分析等(见附件)。
三、在2012年4—9月每月1日(如遇节假日顺延)前向我处报送本系毕业生就业进展情况。
联系人:叶旭丽
电 话:****
宁夏大学新华学院学生处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