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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2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入伍预征网上报名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12-04-26  阅读数:165

各系:
2012届高校毕业生入伍预征网上报名工作已经正式启动,为圆满完成本届毕业生入伍预征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政策咨询
1.4月23日至27日,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国防部征兵办公室将共同举办“2012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政策网上咨询周”活动,邀请军地有关专家在线为毕业生答疑解惑,以帮助广大毕业生了解入伍预征工作的有关政策,毕业生可直接登录全国大学生就业公共服务立体化平台(http://www.ncss.org.cn/2012zbzx/)与专家互动,请广大毕业生密切关注。
2.学院就业创业指导服务中心将于五月中旬邀请辖区武装部的同志来校做现场咨询。
二、网上报名
4月20日至7月20日,报名参加入伍预征的2012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可登录“大学生预征报名系统”(网址为http://zbbm.chsi.cn或zbbm.chsi.com.cn)进行网上报名。
三、优惠政策
1.优先征集。应届高校毕业生入伍时,享受优先报名应征,优先体检政审,优先审批定兵,优先安排使用。
2.优待政策。由政府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最高可达2.4万元,其家庭按规定享受军属待遇。
3.选用培养。高校毕业生士兵可优先选取士官,符合条件的本科以上毕业生可选拔为军官;在报考军校方面,专科毕业生士兵可参加全军统一组织的本科层次招生考试,进入有关军队院校学习;高校毕业生士兵参加优秀士兵保送入学对象选拔,年龄放宽1岁,同等条件下优先。
4.考试升学。高校毕业生士兵退役后,参加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考试的,教育考试笔试成绩总分加10分;三年内参加硕士研究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立二等功及以上的,免试推荐入读硕士研究生;高职(专科)毕业生免试入读成人本科或经一定考核入读普通本科。
5.就业服务。报考公务员、应聘事业单位职位的,在军队服现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录用或者聘用;按照国家规定发给退役金,由安置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接收;退役后一年内可视同高校应届毕业生办理就业报到手续,户档随迁。
四、工作要求
1.认识要到位。各系要充分认识到高校毕业生入伍工作对促进毕业生就业和毕业生未来发展的积极意义,充分认识到高校毕业生入伍对于改善部队结构增强国防力量的重要意义。
2.宣传动员要到位。各系要认真做好宣传动员工作,通过各种形式形式、多渠道宣传解读高校毕业生入伍预征工作优惠政策,动员鼓励我院有志于投身国防事业的优秀毕业生积极参加入伍预征工作。
3.服务要到位。各系要热情接待毕业生的咨询,为毕业生政策咨询、网上报名、相关手续办理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服务。
 
              
                                              就业创业指导服务中心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