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2年院级优秀毕业生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12-05-30 阅读数:50
各系:
现将我院2012年院级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选时间
2012年5月30日—6月3日
二、评选比例
院级优秀毕业生,按毕业生数4%的比例评定。
三、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树立科学发展观,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
2.道德品质优良,诚实守信,尊敬师长、团结同学。
3.勤奋学习、成绩优异,积极参加各种文体活动、社团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师生反映良好。
同等条件下,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优先考虑:
1.积极参加各类比赛活动,获校级以上表彰者。
2.工作任劳任怨、自始至终能够为同学服务,为学院做贡献的学生干部。
3.长期热衷于爱心活动、公益事业、志愿者服务者。
四、院级优秀毕业生的待遇
获得院级优秀毕业生称号者,颁发荣誉证书和奖品,并将“优秀毕业生登记表”装入本人档案。
五、时间安排:
(一)5月30日—6月2日,各系评选并在系内公示结果。
(二)6月2日,各系将优秀毕业生审批表(一式二份)、优秀毕业生推荐人选基本情况统计表(含电子版)及先进事迹材料、有关证书复印件报学生处。
(三)6月2日—6月4日,学生处组织审核,学院公示。
宁夏大学新华学院学生处
二○一二年五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