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院2013届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12-09-18 阅读数:160
各 系: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新华社办公厅(教学厅〔2002〕5号)文件要求,为加强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管理,保护高等教育机构和毕(结)业生的利益,维护国家学历制度的严肃性,教育部决定,毕业生的像片和已经注册的学历证书一同上网供社会查询。我区高校由新华通讯社宁夏分社负责图像信息采集工作,为进一步做好我院2013届毕业生电子注册图像采集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新华社办公厅(教学厅〔2002〕5号)文件要求,为加强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管理,保护高等教育机构和毕(结)业生的利益,维护国家学历制度的严肃性,教育部决定,毕业生的像片和已经注册的学历证书一同上网供社会查询。我区高校由新华通讯社宁夏分社负责图像信息采集工作,为进一步做好我院2013届毕业生电子注册图像采集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拍摄地点
文法外语系教学楼210室。
二、拍摄时间
二、拍摄时间
2012年9月27日——9月28日,各系时间安排见附件。
三、要求
(一)2013届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工作,新华社需要扫描居民二代身份证以获取身份信息及验证,请学生务必携带居民二代身份证。
(二)由于图像信息采集工作任务重,时间安排比较紧张,请各系积极配合协助此项工作,由年级辅导员负责组织好毕业生按时参加拍摄,提醒毕业生自觉遵守拍摄纪律,维护拍摄现场秩序。毕业生以班级为单位,按学号依次进入拍摄室。
(三)在区外的毕业生,可自行联系当地新华社分社拍摄,我院学校代码为:13325,务必填写准确。
(二)由于图像信息采集工作任务重,时间安排比较紧张,请各系积极配合协助此项工作,由年级辅导员负责组织好毕业生按时参加拍摄,提醒毕业生自觉遵守拍摄纪律,维护拍摄现场秩序。毕业生以班级为单位,按学号依次进入拍摄室。
(三)在区外的毕业生,可自行联系当地新华社分社拍摄,我院学校代码为:13325,务必填写准确。
(四)因特殊原因无法在学校规定时间参加图像采集的毕业生,请于2013 年3月15日——3月30日持学生证、二代身份证到新华社宁夏分社信息中心图像采集部拍摄(地址:银川市文化西街28号<沙湖宾馆向西60米>,联系电话:2967052)。
(五)因图像背景为蓝色,请毕业生注意着装颜色,避免穿红色、蓝色上衣以及带毛领子衣服。该照片用于毕业生学历证书使用,请毕业生注意着装及形象,不要佩带首饰,以免影响拍摄效果。
(六)由于拍摄使用的是数码相机敏感度比较高,接打手机会影响拍摄效果与相机的存储信息,请进行拍摄室时务必关闭手机。
(五)因图像背景为蓝色,请毕业生注意着装颜色,避免穿红色、蓝色上衣以及带毛领子衣服。该照片用于毕业生学历证书使用,请毕业生注意着装及形象,不要佩带首饰,以免影响拍摄效果。
(六)由于拍摄使用的是数码相机敏感度比较高,接打手机会影响拍摄效果与相机的存储信息,请进行拍摄室时务必关闭手机。
四、图像核对
所有参加图像信息采集的毕业生于拍摄40天后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www.chsi.com.cn),进入“学历电子注册图像校对系统”核对本人基本信息,请及时提交校对结果,因本人未及时核对图像信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毕业生本人承担。
五、收费
收费标准仍按教育部、新华社两办(教学厅〔2002〕5号)文件执行,图像信息采集收费为每生15元,请各系统一收取,于9月24日前以系为单位交学生处。
联 系 人:李 娟
所有参加图像信息采集的毕业生于拍摄40天后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www.chsi.com.cn),进入“学历电子注册图像校对系统”核对本人基本信息,请及时提交校对结果,因本人未及时核对图像信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毕业生本人承担。
五、收费
收费标准仍按教育部、新华社两办(教学厅〔2002〕5号)文件执行,图像信息采集收费为每生15元,请各系统一收取,于9月24日前以系为单位交学生处。
联 系 人:李 娟
联系方式:2043186
宁夏大学新华学院学生处
二〇一二年九月十八日
二〇一二年九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