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12级心理委员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12-10-24 阅读数:158
各系:
为进一步提高班级心理委员工作的质量和效率,提升工作业务能力;促进学院学生心理健康工作更好的开展,学院学生处师生共长中心决定对各系各班心理委员进行培训;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学院2012级各班心理委员、心协成员、其他感兴趣的同学。
二、培训形式与内容
培训形式:针对大学生心理健康状态的主要特点及影响因素,采取团体辅导、心理活动课、心理课、交流讨论为主要形式。
培训内容:详见附件
三、培训要求
请各系辅导员老师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协助中心做好培训学生的通知组织工作,确保此次培训取得实效。
宁夏大学新华学院学生处
2012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