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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大学新华学院学生工作紧急情况、突发事件应急办法及上报制度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12-11-08  阅读数:268

为确保学生在校园内遇到紧急情况、突发事件时能够安全有效地应对,做到快速上报、求助,现对各位老师、学生党、团员、学生干部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控制、稳定局势。在遇到紧急情况、突发事件时,现场老师、同学应尽可能保持冷静。要求在场的教师、学生党员、学生干部、共青团员要勇于担责任、自觉地担任现场指挥,力求把势态控制最小范围,把危害控制在最小限度。
二、迅速上报。在事态发生的第一时间,在场的任何教师、学生均可立即向年级主任或学工部主任或主管副书记上报情况以寻求帮助。
三、打求助电话。根据事情不同性质可向学校保卫科(2062990)、110报警台、120急救中心(西夏区急救2063120)、122交通事故报警台、119火警求助。
四、在教学区、活动区、休息区等场所,如有学生需要紧急疏散的情况,在场的任何老师、党、团、班干部务必自觉担当现场指挥,组织学生有序疏散。
五、在接到情况汇报后,学院各级负责人应根据情况立即赶赴现场,并酌情逐级上报,确保有效应对、信息畅通。
六、对临场退却、不愿担负责任的老师、党、团、班干部要采取责任倒查,给予批评谴责,直至相关处理。
七、其他未尽事宜,皆遵循在场老师、党、团、班干部积极应对、及时上报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