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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大学生创业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13-03-12  阅读数:1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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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推动高校毕业生创业实践工作,激发大学生认真学习、创业成才的热情,实现培养具有创新意识、创新思维、创业能力和创业精神的创业型人才目标,西夏区委、政府决定联合辖区各高校建设西夏区青年创业孵化中心。(以下简称“创业孵化中心”) 现结合银川市西夏区全民创业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开展的“青年创业项目征集评选”活动,面向全院在校生以及毕业两年内的毕业生开展大学生创业项目征集活动,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创业孵化中心简介
创业孵化中心位于自治区职业教育中心大连西路与文萃北街交叉路口西200米处。总面积11000平米。创业孵化中心划分为大学生创业孵化区、创业培训实训区、人才信息区、手工艺作品制作展示区、引领带动区、生活区、中心管理办公区等七大功能区。西夏区政府提供解决网络、保安、保洁、外包等各项公共服务设施,并成立管理服务机构,配备专门的工作人员,为开展创业孵化工作提供项目论证、政策咨询、孵化指导等一系列服务。创业孵化中心将为入驻的每所学校学生创业项目提供创业孵化场地,学院统一对功能区进行设计规划,自行管理进驻项目,以促进大学生创办的企业生根、发芽、成长、壮大。 
二、征集时间
2013年3月12日至3月22日。
三、项目要求
(一)创业项目的经营范围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项目本身具有可转化性,符合我区产业发展导向;
(二)创业项目须具备一定的市场前景、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和成熟性,并具有一定的就业容量,适合初始型自主创业人员的项目;
(三)优先征集科技含量高,开发投入少,见效快,适合青年大学生的创业项目;
(四)创业项目书要包含:项目介绍、市场分析、投资额度、预期收益、风险提示等内容。
四、征集方式
创业项目书请以邮件的方式发送至xhxyjyb@nxu.edu.cn ,或提交纸质材料至学生处就业创业指导服务中心(学生事务大厅202室)。
五、项目审核及评选
(一)学院按照鼓励创业、公开征集的原则,由学生处就业创业指导服务中心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初审。通过初审的项目推荐参加西夏区全民创业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开展的“青年创业项目征集评选”活动,并确定为入驻西夏区青年创业孵化中心的备选项目。
(二)入围西夏区全民创业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开展的“青年创业项目征集评选”活动的青年创业项目,西夏区全民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将给予300元资金奖励。
六、扶持政策
(一)入驻西夏区青年创业孵化中心的创业项目须接受创业孵化中心和学院的统一管理。
(二)入驻的创业项目团队办公场地由学院统一装修,办公桌椅由学院统一购置,两年内免受场地租金,创业项目运营产生的水、电、暖及网络宽带等费用由项目团队承担。
七、其他未尽事宜由学生处就业创业指导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联系人:叶旭丽        联系电话:2043010  
                          
 
 
                                          宁夏大学新华学院学生处
                                              2013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