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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学生日常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13-09-13  阅读数:160


各系:

近期,在学院学生公寓检查中发现学生晚归、夜不归宿、使用大功率电器、上课迟到及旷课、宿舍卫生差等违反校纪校规的现象,为进一步规范学生日常行为,加强校纪校风建设,现就做好学生日常管理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规范学生考勤管理
1、各系应严格执行《宁夏大学新华学院学生考勤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请假和考勤制度,学生请假应严格按照请假程序向辅导员办理请假批准手续,辅导员应根据管理权限和程序对学生请假从严审批并及时备案,同时各系应继续完善纪检委员及班长课间汇报机制,以便于及时了解学生们的思想动态。
2、各班级要建立学生考勤档案,负责考勤的辅导员及学生干部要认真记录学生迟到、早退、旷课情况,于每天课间及时上报各系辅导员、学办主任处。
3、各系要建立学生旷课预警机制,本着教育为本的原则,及时妥善处理旷课、迟到学生的管理与教育工作。对于一学期考试不及格课程达3门,一学年不及格课程达总计达4门的学生,各年级辅导员老师要及时和学生家长取得联系,并将学生在校情况及时通报家长,以便形成家长和学校双向教育的良好局面。
二、加强学生宿舍管理
1、各系要严格按照《宁夏大学新华学院学生住宿管理办法》规定,进一步加强学生宿舍管理。严禁学生在外租房;严禁学生晚归及晚点名后外出。
2、做好宿舍安全及卫生的检查评定工作,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认真做好公寓内卫生工作,保持公共场所清洁;严禁在宿舍内酗酒、赌博、打麻将以及其他违纪违法活动。
3、各系要严格落实辅导员值班制度,辅导员老师值班期间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经常深入学生宿舍,排查存在的问题,做到早发现、早处理。
三、加强学生校纪校规,文明养成教育。
各系要通过召开年级大会的形式,积极倡导学生文明修身,规范行为,培养学生自觉遵守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遵守社会公德,提高自身的文明素质,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做到不带早点、零食进入课堂;不穿奇装异服;不在教室的课桌、墙壁上乱涂乱画;不吸烟;不酗酒打架;不往楼道中堆放垃圾;不参与赌博等行为。
四、进一步健全心理危机干预体系
重点做好学生心理健康普查、心理问题学生摸底调查、个案咨询及日常干预工作,对有心理健康问题并需重点关注的学生,要加强跟踪及辅导。密切关注特殊群体学生的心理健康问题,做到问题学生及时发现、及时报告,保持信息渠道的畅通。另外,通过主题教育、个别访谈、团体辅导等有效形式给予学生心理疏导。
 
 
                                                           宁夏大学新华学院学生处
                                                                2013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