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助学•筑梦•铸人”主题征文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13-10-21 阅读数:295
各系:
为了大力宣传国家资助政策,全面展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取得的巨大成效,加强对学生的励志感恩教育。根据宁夏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转发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开展征文活动的通知》宁教资函【2013】18号文件要求,学院决定开展“助学·筑梦·铸人”主题征文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各系要高度重视本次征文活动的开展,要加强宣传,精心组织实施,积极引导鼓励受资助学生及在校老师参与此次征文活动。
二、征文活动主要内容
(一)活动口号:“中国梦·谁的青春不奋斗”;征文主题:“助学·筑梦·铸人”。
(二)时间:2013年10月21日—10月31日
(三)请各系于10月31日前将征文材料上报至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207,联系人:路宁,联系方式:2062149。
(四)征文要求
1.征文活动主要面向国家助学政策受助学生,撰写自己的青春奋斗故事;同时在校老师也可以受助生生活、学习和工作经历为核心,撰写相应征文。
2.题目不限,体裁为记叙文,集中讲述一位受助生的故事。无论征文核心人物是作者本人还是他人,均要求内容真实,感情真挚,突出人物个性和独特经历,传递正能量。提倡短小精悍,文风平实,字数不超过2000字。
3.作为征文核心人物,在校受助生必须学习刻苦,生活俭朴,积极参与各种有益活动。
4.征文须保证从未在其他刊物上发表;严禁抄袭,一经发现,即取消参评资格。
三、征文表彰
1.学院将从各系征文中选取优秀作品,报宁夏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区教育厅再择优上报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由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征文评审委员评审,选出特别奖1名,青春励志奖50名,杰出奖20名,优秀奖100名,优秀组织奖50名。1名特别奖获得者将受邀参与“彩虹桥”中外学生文化交流项目,于2014年暑期出国学习和交流;50名青春励志奖获得者将获得在中国银行的实习机会,实习结束后由分行行长撰写实习评价;杰出奖和优秀奖除稿费外,还将获得由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中国银行、中国青年报社联合颁发的证书;50名组织奖的获得单位将获得由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中国银行、中国青年报社联合颁发的证书。活动将邀请部分获奖代表前往北京参加颁奖大会。
宁夏大学新华学院学生处
2013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