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14-02-27 阅读数:187
各系:
现定于3月3日至3月14日开展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为做好本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3月3日——3月7日完成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课外教育分值、课堂教育分值(成绩)汇总统计。
3月10日——3月12日系内公示,如无异议,由各班负责人统一填写《宁夏大学新华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表》并交系内测评小组审核整理归档。
3月14日上报学生处。
二、工作要求:
1、本次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应依据《宁夏大学新华学院2013年学生手册》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试行)》执行。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结果将作为2013-2014学年度确定各类奖学金评定、先进班集体、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的依据。
2、各系须成立综合素质测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系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的组织和监督工作。测评工作必须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测评条例掌握加扣分标准。
3、上报材料:《宁夏大学新华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表》打印版
三、注意事项:
《宁夏大学新华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表》按要求填写,不可涂改,并由年级辅导员、学办主任签字,加盖学办公章,一份系内存档,一份上报学生处。
附件:宁夏大学新华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表.xls
宁夏大学新华学院学生处
2014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