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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大学新华学院关于从应届毕业生中公开招聘辅导员的启事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09-03-05  阅读数:124

 

根据学院的发展需求,结合实际工作需要,经学院研究决定,拟面向区内、外公开招聘辅导员,具体事项及要求如下:

一、招聘人数

10名

二、招聘条件

具备以下基本条件的应届男性毕业生均可报名:

(一)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政治立场坚定,身体健康,热爱学生工作;

(二)必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取相应的学位证书;

(三)学习成绩优秀,具备两年以上主要学生干部工作经历;

(四)具有较强的写作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五)熟悉学生管理服务及思想政治工作。

三、报名

1、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统一在宁夏大学新华学院学院办公室报名,报名时提交全部报名材料;外地可通过信件报名(时间以邮寄当天邮戳为准),且所有证件的原件请在领取准考证时一并校验,请勿将各类证件的原件邮寄以免遗失。

2、报名材料:

1)《宁夏大学新华学院公开招聘辅导员报名表》(见附件);

2)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背面注明姓名);

3)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复印件1份;

4)学校出具并加盖公章的学习成绩单;

5)所获各种奖励及通过相关资格考试获得的证书复印件;

6)报名者须备齐上述材料的原件以备资格审查。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出立即取消资格。

3、报名截止时间:2009年4月5日

4、联系方式:

电话(传真):0951—2062708

联系人:丁老师

地址:宁夏银川市西夏区贺兰山西路686号

邮编:750021

四、资格审查

对全部报名者4月初进行资格审查,确定报名资格。

五、考核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考核分为笔试、面试和见习三个环节。根据笔试成绩,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再根据面试成绩按1:1.5的比例确定见习人选。

1)笔试:主要考核考生政治理论常识、学生管理政策法规及写作能力。

时间:2009年4月18日上午9:00

地点:学院中心区教学楼

2)面试:包括演讲和现场答辩,由应聘者抽签确定答辩题目,以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及学生管理相关内容为主。

时间:2009年4月25日上午9:00

地点:学院南区办公楼

3)见习:拟聘用人员到宁夏大学新华学院见习30天。

时间:2009年5月5日-6月5日

六、聘用

经学院见习考核合格,报院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后,对拟录用人员,按照《宁夏大学新华学院聘用人员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聘用。

附件:宁夏大学新华学院2009年公开招聘辅导员报名登记表 

 

                                    

                                      宁夏大学新华学院

                                      二○○九年三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