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通知公告

宁夏大学新华学院学生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19-05-21  阅读数:320

    根据自治区教育工委、教育厅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银川市西夏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西夏区高校和区属中职学校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相关要求,结合学院学生工作实际,制定学生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针对当前涉黑涉恶问题新动向自觉把扫黑除恶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切实保障校园安全稳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工作取得实效,成立学生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小组。

组 长:贾述道

成 员:田 波 马小林 冯 欣 席 博 李 端

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学生处综合办公室,李添智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具体负责人,负责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日常事务。

三、工作职责

(一)坚决贯彻党中央、自治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精神,在自治区教育工委、教育厅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和学院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保证政令通畅。

(二)负责学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交办的相关工作任务的落实。

(三)负责扫黑除恶相关情况摸排、统计和上报工作。

四、具体措施

(一)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各系切实加强重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积极开展多种形式活动营造扫黑除恶的舆论氛围,及时开展扫黑除恶教育主题班会,让学生认识扫黑除恶的重大意义和了解相关知识。通过展板、横幅、宣传橱窗宣传扫黑除恶知识,拒绝“校园贷、套路贷”和校园暴力、校园欺凌。利用QQ群、微信群等新媒体大力宣传扫黑除恶有关内容、意义和相关法律知识,生动形象展示“校园贷、套路贷”和校园欺凌的危害,增强学生的防范观念,防止学生上当受骗和被黑恶势力教唆利用。

(二)加强组织领导

各系成立系党总支书记为组长、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为副组长、辅导员为成员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小组。负责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具体工作的落实。辅导员为各班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小组负责人,所带班级班委会对辅导员负责。所属班级的宿舍长对班委会负责,确保扫黑除恶斗争工作全方位、无死角、全覆盖。

(三)认真开展摸排工作

各系要高度重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坚决贯彻和落实扫黑除恶各项工作,各系对学生进行严格排查,以班级和宿舍为单位,通过老师询问调查,学生主动汇报,逐一了解学生是否存在网贷情况,全面准确掌握学生的网络借贷、校园欺凌、校园暴力及涉及传销等非法活动的实际。排查后,及时将排查报告等情况上报学生处扫黑除恶办公室,由学生处扫黑除恶办公室上报学院扫黑除恶领导小组,积极配合扫黑除恶领导小组进行调查。

(四)强化教育,增强意识

1.各系要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教育与法制教育有机结合起来,采取法制课堂、主题班会等形式,广泛开展普法教育,提升广大学生知法、懂法、用法、守法的良好习惯,引导学生树立底线意识和法纪观念,增强发现和抵制黑恶势力的能力。以理性科学消费,拒绝校园网贷为主题,召开主题班会。

2.开展正确的价值观和消费观教育。教育学生自觉抵制片面追求物质享受,抵制超前消费和过度消费。树立正确的价值观、理性的消费观念。要求学生切勿过度超前消费、盲目借贷,不断加强自我管理和自我控制能力。

3.提高防范风险能力。开展消费观念和金融知识的教育,认清校园网贷可能带来的危害,教育引导学生谨慎使用个人信息,不随意填写和泄露个人信息;不盲目信任推销的网贷产品,尤其警惕熟人(同学、学长、老乡)的推销。增强学生甄别、抵制网贷业务的能力,保护自身合法权益。警醒学生不参与不良借贷相关的活动,不做校园网贷的帮凶,不轻信不良借贷公司的宣传,提高学生防范风险的能力。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要迅速将思想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上来,按照学院要求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完成好。

加强组织领导。各系建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档案,制定排查措施和报告流程图。严格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项工作,责任落实到人。

扫黑除恶无小事,校园稳定是第一,各系必须在态度上零容忍、思想上零懈怠、工作上零差错,要高度重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坚决打好扫黑除恶攻坚战。

学生处

20195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