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节放假温馨提示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10-04-01 阅读数:178
同学们:
清明节是我国传统节日,也是最重要的祭祀节日,是祭祖和扫墓的日子,根据学院安排,4月3日——4月5日为清明节假期,为了使同学们度过一个安全、祥和的假期,学院特提醒同学们注意人身和财产安全。
1、不在室内存放大量现金,储蓄密码不外泄,妥善保管贵重物品(手机、笔记本电脑等)。
2、离开宿舍时,务必反锁房门,对进入宿舍的陌生人要提高警惕,防止不法分子以推销、找人等方式进行盗窃和诈骗。
3、严禁在寝室里私接电线和使用电炉等违章电器,对使用的各类电器要做到人走即关闭电源。
4、尽量不要在车站、集贸市场、娱乐中心等治安复杂场所逗留。
5、在旅行中注意旅途安全。要妥善保管自己的财物,注意防盗、防骗及交通安全。
6、严格遵守学校作息制度,不得在学生宿舍留宿校外人员。
7、外出用餐时要注意饮食卫生安全,一定要到有卫生质量保障的餐馆用餐,防止食物中毒。同时,聚会吃饭时注意不要酗酒,以免因饮酒过度产生意外。
8、提倡文明祭祀,注意用火安全。不搞封建迷信活动,充分展现当代青年的精神风貌。
9、如遇灾害事故或其它紧急情况,立即向学院保卫处值班室报告,电话:2062990
10、各系请于4月5日(星期一)晚上统计返校情况。
宁夏大学新华学院学生处
二○一○年四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