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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教师杨海娟获“十三五”全区普通高校教学名师(第四批)称号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19-04-17  阅读数:609

【党委工作部 尹静汝/文】近日,自治区教育工委办公室 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公布了“十三五”全区普通高校教学名师(第四批)名单,学院教师杨海娟“十三五”全区普通高校第四批教学名师称号。

 

杨海娟,女,博士,讲师。获教育部高校创业指导师、人社部高级电子商务师等职业资质。自治区黄大年式教学团队、宁夏大学“民族学”一流学科民族经济研究团队骨干成员。自2008年进入学院以来,完成本科教学工作量约4000学时,指导学生毕业论文60余篇,并连续6年评为新华学院本科“优秀毕业论文”指导教师。2017年获自治区“巾帼建功标兵”荣誉称号,2016年被评为新华学院第一届教学名师。从教十年来,曾连续三年在宁夏大学、宁夏大学新华学院年终考核中评为“优秀”,先后三次获得新华学院优秀教师、新华学院身边的榜样之“爱岗敬业好榜样”、新华学院“创青春”大学生创业大赛优秀指导教师等荣誉称号。2014年获宁夏大学第八届“教学优秀奖”,2013年、2014年连续两年被评为新华学院“创先争优”优秀共产党员示范岗等。

杨海娟自进校以来,一直担任电子商务专业课程的教学,主讲课程《电子商务概论》、《电子商务案例分析》、《专业英语》等。近年来,作为电子商务专业负责人及专业主任教师,她注重教学团队和科研梯队建设,带动青年教师逐步提高教学和科研能力。她积极上进,在教学科研上刻苦钻研,在国内外期刊发表论文20余篇,其中SCI收录2篇、EI源刊1篇、CPCI收录3篇、国内核心5篇,主编教材4部。主持和参与教改、科研项目共16项,其中参与完成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1项,主持完成省部级项目1项;主持完成(在研)厅局级项目5项(重点项目1项、一般项目1项,且结题成果评为“优秀”、优秀青年教师培育基金1项、教改项目2项);主持完成院级项目3项(重点项目1项、教改项目2项,其中在研1项);参与“十三五”自治区物流管理重点专业群建设项目和物流管理优势特色学科建设项目、区级电子商务特色专业建设等质量工程项目等。指导大学生创新计划项目10项,其中国家级1项、自治区级5项、校级4项。指导学生参加“挑战杯”、“创青春”、“互联网+”等专业学科竞赛项目10余项,其中2013年指导学生参加“全国商科院校技能大赛商务谈判网络竞赛”获团体二等奖,其中一位选手被评为“最佳辩手”;2015年指导的2项学术作品均获第十四届“挑战杯”全区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大赛二等奖等。

此次被确定为自治区教学名师,不仅是对杨海娟老师教学工作的肯定,更是对学院教学水平的认可。学院将继续加强教师队伍建设,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力争在教学科研、教师培养等方面更上一层楼。

(责任编辑 马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