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宁夏大学新华学院预算绩效考核方案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21-04-25 阅读数:501
为维护预算管理的严肃性,强化预算的约束力,提高预算编制质量,加强预算执行进度,强化支出责任,考核管理者的绩效,根据《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11]285号)、《宁夏大学新华学院预算管理办法》,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考核方案。
一、考核目的
预算绩效考核的主要目的是对各单位的预算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预算执行中的潜在问题,确保预算的完成或者必要时修正预算。同时,查找影响资金使用效益和效果的突出问题原因,提出完善制度和改革管理的建议,保障学院重点工作的落实,为学院改革发展服务。
二、考核内容
根据年度工作重点和管理需要,对预算安排及执行情况,任务完成情况以及取得的成效进行绩效考核。
三、考核办法
预算绩效考核以预算年度为周期,按照《宁夏大学新华学院预算绩效考核评价表(试行)》(详见附表)的考核评价指标体系要求,由计划统计财务处在年度预算执行结束后组织考核,考核结果纳入学院行政单位年度工作考核成绩。
预算绩效考核作为今后年度预算安排的重要参考依据,干部经济责任制的考核内容,请各单位提高认真,加强管理,确保绩效考核年度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计划统计财务处
2021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