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 admin-jwc 发布时间:2024-08-24 阅读数:0
根据《宁夏大学新华学院学士学位授予管理办法》(2018年修订),学生申请参加延期授予学士学位专业综合能力测试,应先提交申请,经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审核符合要求后,方予安排测试。
现将申请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递交申请对象
2019级延期毕业生(除2019级在音乐学院、体育学院、美术学院、教育学院培养的学生及在宁夏大学交流学生)。
二、递交申请时间
8月26日 — 8月30日
三、递交申请要求
申请参加延期授予学士学位专业综合能力测试者,应先填写《宁夏大学新华学院延期授予学士学位专业综合能力测试申请表》(附件1),将《宁夏大学新华学院延期授予学士学位专业综合能力测试申请表》和毕业证书均以扫描件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发至邮箱(380854045@qq.com)完成报名,联系电话0951-2043190。
四、测试安排
具体测试安排请考生在新华学院网站-教务处-考务动态栏查询。
五、注意事项
考试期间,请考生携带身份证或者学生证准时参加考试,考试迟到30分钟者,取消本次补考资格。
附件1:宁夏大学新华学院延期授予学士学位专业综合能力测试申请表
教务处
2024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