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 发布时间:2014-08-30 阅读数:78
本学期将安排2011级学生1-5学期未通过课程补考,第八学期开学初只安排第六、第七学期未通过课程补考。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报名对象
2011级本科生(在音乐学院、体育学院、美术学院培养的学生及在宁夏大学交流学生的毕业补考按宁夏大学安排执行)。
二、补考课程
第一至第五学期未通过课程(不含通识选修课及专业选修课)。
三、报名流程
登陆宁夏大学新华学院教务平台-课程管理-补考报名进行报名
四、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2014年9月9日—9月14日。
2.考试安排查询:2014年10月13日后登陆新华学院教务平台或新华学院网站-教学工作-考务动态滚动栏查询。
五、相关要求
1.根据《关于加强学院学费、住宿费收缴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宁大新华院发(2012)57号文件精神,对欠缴学费、住宿费的学生,不予安排补考。若欠费,请于9月12日前交清学费并把缴费单复印件交到考务办公室,否则不予安排考试。
2.考试期间,请考生携带身份证或学生证准时参加考试,不带证件者不得参加考试。考试迟到30分钟者,取消此次补考资格。
教 务 处
2014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