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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大学新华学院体育场地开放须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18-10-10  阅读数:559


一、凡进入学院体育场地锻炼者需出示身份证、学生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并由值班人员登记后方可入内。

二、健身者须身体健康,建议健身者自行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少年儿童须由监护人陪护,如无监护人陪护的自行承担后果。

三、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易腐蚀等危险品进入场地;

严禁在场地内吸烟、使用烟火;

严禁穿高跟鞋等有损害场地的物品进入场地。

四、严禁患有心脑血管、高血压、癫痫等疾病患者及酒后人员进入场地运动。

五、未经允许,严禁各种车辆进入场地。

六、健身者应着运动装,并按照器材正确使用方法进行锻炼。

七、健身者须服从工作人员管理,爱护学院环境卫生和公共财物,如有损坏须照价赔偿。

八、凡入场地健身者视为同意以上规定,因违反规定或因自身原因造成的任何意外伤害事故,均自行承担责任。

九、本须知最终解释权归宁夏大学新华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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