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大学新华学院体育场地开放须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18-10-10 阅读数:559
一、凡进入学院体育场地锻炼者需出示身份证、学生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并由值班人员登记后方可入内。
二、健身者须身体健康,建议健身者自行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少年儿童须由监护人陪护,如无监护人陪护的自行承担后果。
三、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易腐蚀等危险品进入场地;
严禁在场地内吸烟、使用烟火;
严禁穿高跟鞋等有损害场地的物品进入场地。
四、严禁患有心脑血管、高血压、癫痫等疾病患者及酒后人员进入场地运动。
五、未经允许,严禁各种车辆进入场地。
六、健身者应着运动装,并按照器材正确使用方法进行锻炼。
七、健身者须服从工作人员管理,爱护学院环境卫生和公共财物,如有损坏须照价赔偿。
八、凡入场地健身者视为同意以上规定,因违反规定或因自身原因造成的任何意外伤害事故,均自行承担责任。
九、本须知最终解释权归宁夏大学新华学院。
宁夏大学新华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