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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法外语系分团校培训方案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14-11-12  阅读数:28


为进一步增强我系大学生团员们的团结意识,端正政治方向,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也为了丰富活跃团员的业余文化生活,提高团员青年的思想觉悟和科学文化素养,现举办新华学院文法外语系分团校培训班。

一、培训对象:文法外语系团总支、各团支部、团干部及优秀团员代表。

二、培训时间:2014年11月11日—2014年11月24日

三、培训基本内容

(一)关于“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讲座

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培养大学生团员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的高尚品格;引导大学生团员将个人梦想与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联系起来;将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成人成才联系起来。

(二)学习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史及章程

    要求学员认真学习团章的主要内容和基本观点;了解和掌握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的章程和组织制度、团员的义务和权利、团同少年先锋队的关系等内容。进一步掌握团章的精神实质,强化团员意识、增强组织纪律观念,自觉为团的事业而不懈奋斗。通过学习,了解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发展的历史和团在不同时期的历史责任以及重大事件;不断吸取团在成长、成熟中获得的弥足珍贵的历史经验教训,传承历史发展过程中共青团逐步形成的优良传统和可贵品质。

(三)关于“如何保持团员先进性”的主题讲座

    要求每一位已入团的同学都必须端正自己的入团动机,解决好为什么入团和怎样入团的问题;自觉接受团组织的培养和教育,认真参加团校培训,扎实学习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主动向团组织汇报思想和学习情况;积极参加团组织的各项活动,努力完成团组织分配的任务,自觉接受团组织的考察,用团员标准来严格要求自己,加强实践锻炼,努力克服缺点,处处起到模范带头作用,以实际行动保持团员的先进性。

(四)学习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

    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学习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加强和改进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领导等六项任务,将大学生团员知法守法与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联系起来,引导大学生团员将专业知识与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联系起来,用实际行动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和法制社会的实现贡献力量。

(五)优秀团员事迹宣讲

    要求事迹真实可信,将大学生团员的实际生活与优秀团员的事迹联系起来,学习优秀团员为党为祖国为人民无私奉献的高尚品格,

提高大学生团员的团性修养和团性意识的培养,提高大学生服务群众、服务社会,“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意识,进一步提高大学生团员艰苦奋斗、勇于实践的优秀品质。

四、教学要求、学习要求

    对学员的学习笔记和心得体会进行严格要求,详细检查,检查内容包括:听课笔记,讨论笔记,个人心得体会等。并对培训期间学员中出现的学习记录不完整、内容不全面、学习态度不端正的现象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并责成改正。

   (一)学习笔记中对新党章内容的学习记录不少于3次且单次笔记内容不少于800字;

   (二)心得体会两篇,1500字左右;

   (三)讨论笔记3次,要求内容充实,条理清晰,字迹工整。

五、教学形式

    教学形式主要采取课堂讲授、集体讨论、自主学习三者相结合,辅之以影视专题教育、参观学习、社会实践,努力使团校的培训具有吸引力、说服力和感染力。

六、培训计划

学习内容

学习形式

主讲人

地点

负责人

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主题讲座

冯欣

中心区102教室

王耀鹏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史及章程

分组学习、知识问答


中心区104教室

吴昊

如何保持共青团员先进性

主题讲座

贾述道

中心区102教室

王耀鹏

学习十八届四中全会

分组学习


中心区306教室

吴昊

观看《中国共青团团史》

观看纪录片


中心区104教室

吴昊

优秀团员事迹宣讲

宣讲会


中心区103教室

吴昊

学唱团歌、宣誓大会



八一公园

吴昊

结业考试

考试


中心区教室

吴昊

七、考勤方式

(一)考勤(30%):本次培训施行过程淘汰制,原则上不予请假,学员迟到15分钟以上者视为旷课,无故缺勤(旷课)3次不得参加结业考试。

(二)作业(30%):学习笔记、心得体会。

(三)笔试(40 %):重点考查学员对团的基本知识、基础理论的掌握与理解情况,理论联系实际的紧密情况。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本次笔试重点考察《团章》基本内容,分值占试卷总分的40%,并实行“团章知识考核内容单项淘汰制”,即学员在党课结业考试中,团章知识考核内容得分不能达到团章知识考核内容总分值的90%,视为结业考试不合格,不予结业。

 (四)考核合格者颁发宁夏大学新华学院文法外语系分团校结业证书。

 

 

                        宁夏大学新华学院文法外语系团总支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