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关于举办第十二届新华之锋辩论赛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18-11-07 阅读数:196
各系团总支、学生会:
为繁荣和活跃校园文化,发掘和培养辩论人才,引导学生培养思辨能力、丰富思维学识,展现我院学生朝气蓬勃、积极向上的青春风貌,决定在学院第十届校园科技文化艺术节期间举办第十二届新华之锋辩论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巧思明辨 锐意青春
二、参赛范围
学院全体在校学生
三、组织机构
本次比赛由学院主办,第十届校园科技文化艺术节领导小组统筹安排,团委及各系团总支、学生分会具体落实。
三、比赛时间
2018年11月
四、比赛地点
初赛由各系组织,其他赛事地点另行安排。
五、活动细则
(一)比赛制度
1.参赛选手必须为在校生,入场时出示学生证;
2.各系代表队、辩手,要做到文明礼貌、仪表端庄、举止大方;
3.比赛过程中严禁起哄、喝彩、加油;
4.提问或回答问题时称呼对方为“辩友”,在总结陈词阶段要向大会主席、观众致意;
5.比赛迟到十五分钟视为弃权;
6.每只参赛队伍的辩手,包括候补辩手,应当都是同一系别的学生;
7.本次活动面向学院各系,各系通过内部选拔,组成新生队、老生队各1支,每支队伍由4名辩手组成,每队需确定1名辩手为队长。
(二)竞赛安排
1.系内初选(11月7日—11月12日)
各系自行组织系内选拔,最终确定2支队伍(1支新生队、1支老生队)参加复赛;
2.复赛(11月14日)
进入复赛的8支队伍随机抽签后,进行两两对决,胜出的4支队伍进入半决赛;
3.半决赛(11月21日)
进入半决赛的4支队伍随即抽签后,进行两两对决,胜出的2支队伍进入决赛;半决赛结束后,根据比赛结果确定季军队伍。
4.决赛(11月28日)
进入决赛的2支队伍进行巅峰对决,争夺冠、亚军。
六、报名方式
各系请于11月12日17:00之前,将各参赛队伍报名表报送至经济与管理科学系学生工作办公室(随行报送电子版)。
七、奖项设置
本次辩论赛共设置冠、亚、季军队伍各一支。从复赛开始,每场比赛产生1名最佳辩手。竞赛将评选出优秀指导教师3名,从获得冠、亚、季军的3支队伍的指导教师中产生。
联系人:吴云柯 0951-2062082
卢欣婷 18309576386
附件:
1.宁夏大学新华学院第十二届新华之锋辩论赛参赛报名表;
2.宁夏大学新华学院第十二届新华之锋辩论赛比赛细则。
共青团宁夏大学新华学院委员会
2018年11月7日
附件:附件1:宁夏大学新华学院第十二届新华之锋辩论赛参赛报名表(1).doc 附件:附件2:宁夏大学新华学院第十二届新华之锋辩论赛比赛细则.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