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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毕业生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19-05-14 阅读数:452
各团总支:
2019 届学生毕业在即,为进一步做好全面从严治团新形势下毕业生团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加强团员组织关系规范管理,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和共青团中央印发的《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发展团员和团员管理工作的意见》通知要求,现就毕业生团组织关系转接相关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1.毕业生团员离校时,组织关系应当转出,学校不保留已毕业学生团员的团组织关系。
2.毕业生中已升学的,其团组织关系转接到其即将入学的学校团组织;已经落实工作单位的,应将组织关系及时转接到所在单位团组织,工作单位尚未建立团组织的,按照就近就便原则,将团员组织关系转移到工作单位所在地街道、乡镇团组织,也可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团组织;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将团员组织关系转接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团组织,也可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团组织。
3.各系团总支统计好需办理团员组织关系转接人员信息,填写《宁夏大学新华学院毕业生团组织关系转接明细表》(见附件1),学院团委为各系团总支发放团员组织关系转接介绍信,各系团总支为毕业生团员开具介绍信,介绍信存根和《宁夏大学新华学院毕业生团组织关系转接明细表》上交至学院团委进行备案。
4.请各系团总支按照学院对毕业生离校工作安排进度,结合本系具体实际统筹做好毕业生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所有工作需在毕业生正式离校前全部完成,后续不再办理。
联系人:戴巍 联系电话:0951-2043003
附件:1.宁夏大学新华学院毕业生团组织关系转接明细表
共青团宁夏大学新华学院委员会
2019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