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通知公告

关于学院“第二课堂”中心办公室人员聘任的决定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20-12-21  阅读数:739

各单位:

为扎实做好学院“第二课堂”中心建设,深入落实“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强化“第二课堂”在人才管理中的重要作用,根据学院《关于印发<宁夏大学新华学院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实施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宁大新华院发〔2020〕18号)相关要求,结合学院“第二课堂”中心工作实际需要,经学院团委书记办公会研究,决定聘任戴巍等9人为“第二课堂”中心办公室工作人员,具体设置如下:

“第二课堂”中心办公室设主任、副主任,主任由学院团委负责老师担任,副主任及成员由学生担任,办公室地点设于学生事务大厅107室。

 任:戴  

副主任:宋尹伟  2018及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1班

郎姬幕  2018及汉语言文学3班

 员:刘永达  2019级信息安全班

   2019级学前教育1班

   2019级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1班

王雨鑫  2019级法学1班

杨继雯  2019级汉语言文学2班

倪鑫媛  2019级财务管理2班

                  

 

 共青团宁夏大学新华学院委员会

                             2020年12月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