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通知公告

关于申请宁夏大学新华学院学生会干部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21-11-08  阅读数:406


 

各系团委、各学生组织:

为进一步加强学院学生会干部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学生会桥梁纽带作用,更好的为广大同学成长、成才服务。根据团中央《高校共青团改革方案》《学联学生会组织改革方案》等文件要求,结合学院实际,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及原则

学生干部的选用坚持德才兼备、公开择优的原则,实行聘用制,任期一年。学院就读的全日制在校生均可报名申请。

二、申请岗位

学院学生会拟聘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权益与创新实践部、文艺部、体育部主要学生干部(详见附件1)。

三、申请条件

(一)基本任职条件

1.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坚持党的领导,具有一定的理论水平;

2.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有良好的个人修养和道德水准,以身作则,无任何违纪违规行为,具有较好的群众基础;

3.勤奋学习,有较强的进取精神,身心健康,学习成绩优异;

4.热爱团学工作,有强烈的集体荣誉感、奉献精神和开拓精神,责任心强;

5.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实践能力、创新精神和团结协作精神。

(二)其他任职条件

1.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

2.2019级或2020级全日制在校生;

3.有一学年以上(含一学年)学院、系、班级、团支部等相关学生组织工作经验;

4.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四、工作流程

(一)报名与推荐

结合个人特长和工作经验,下载并填写宁夏大学新华学院学生会干部申请表(见附件2)。报名者于11月10日(星期三)12:00前将报名表纸质版及盖有教务处或教办公章的成绩单交至学院团委101办公室,逾期不接受任何形式的报名。

(二)资格审查

学院团委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后列出符合条件的人选名单,组织召开会议,确定考察对象。

(三)组织考察

确定考察对象后,以个别谈话、征求意见等形式进行考察。

(四)讨论决定

学院学生会召开会议,根据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聘任人选名单并予以公示。

(五)任职

公示期满,无影响任职情况的,经学院学生会确认予以正式聘任。

 

联系人:李晓雪

联系方式:0951-2043003

 

附件:1.宁夏大学新华学院学生会2021年申请岗位一览表;

2.宁夏大学新华学院学生会干部申请表。

 

宁夏大学新华学院学生会  

2021118   


附件:附件1:宁夏大学新华学院学生会2021年申请岗位一览表.pdf    附件:附件2:宁夏大学新华学院学生会干部申请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