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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宁夏大学新华学院经济与管理科学系2022年团员推优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22-03-03  阅读数:589

各年级团总支、各团支部:

为切实发挥共青团作为党的助手和后备军作用,建设一支数量适当、素质优良的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经研究决定,开展宁夏大学新华学院经济与管理科学系2022年团员推优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推优的总体要求

团员推优工作是发展青年党员的基础环节,是加强党的建设与团的建设的一个有力结合点,各年级团总支、各团支部要充分认识推优工作与党的建设的密切关系,认真贯彻落实党组织的要求,根据青年特点和团的工作实际,切实把团员推优工作扎扎实实的做好。工作中力戒形式主义和简单化,不能机械分配推优名额,要依据团员教育评议结果和团支部各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统筹分配,充分发挥团员推优的奖励先进、推动团学工作的抓手作用。

二、推优条件

(一)年满十八周岁的团员,政治思想上先进,道德品行上先进,发挥作用上先进,执行纪律上先进,推荐对象应有1年以上团龄,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并积极参加“青年大学习”、“学习强国”、主题团日活动及团课培训,有一定的政治理论水平。同等条件下,参加过“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的团员优先推荐;

(二)积极要求入党,递交入党申请书满6个月,未递交入党申请书或递交入党申请书不满6个月的团员,不能参加推优选举;

(三)2021年度团员教育评议等次为优秀的团员;

(四)遵纪守法,自强自律,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学习成绩优良,工作勤奋,团结同学,严于律己,师生评价良好;

(五)凡是已经被推荐为入党积极分子未满两年的不能再次参加推荐。

三、推优比例

各团支部推优的人数原则上不超过团员总人数的20%(按四舍五入计算)。

四、团员推优程序

(一)确定推优对象

1.团支部委员会研究

2.推优选举:

1)召开团支部大会(会议召开条件为本支部到会的有表决权的团员超过应到会团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2)由团支部书记宣读本次会议议程以及推优标准和条件;

3)经团支委研究决定的推优候选人进行自荐或者团支部介绍情况;

4)通过无记名投票方式对推优候选人进行民主投票,投票结果应由本团支部无利害关系人公开唱票、记票。确保大会的公正性及严肃性;

5)投票后现场公布名单(票数统计完成后,得票数超过到会有选举权人数的二分之一有资格当选;若得票数出现并列情况,无法确定当选人时,则需进行重新投票)。

(二)填报推优材料

支部大会结束确认无误后组织填写《宁夏大学新华学院优秀团员推荐作为入党积极分子信息表》(附件1)(每人一份),双面打印。附件1中支部大会评议意见由本团支部委员会负责人签字,团支委会意见由本团支部书记签字。填写模板见附件2。各团支部统一提交一份《宁夏大学新华学院经济与管理科学系团支部入党积极分子推优会议记录》附件3,填写模板见附件4。

(三)审批推优材料

各年级团总支要严格审核各团支部的推优材料,由团总支审核后提交至系团委审核后统一进行公示。

(四)递交推优材料

各年级团总支将推优材料(附件1、附件3)集中整理于2022年3月3日前以年级团总支为单位提交至林娇老师处。

五、工作要求

(一)各团支部要把团员推优作为基层团组织规范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广泛宣传认真组织,促进基层活动的重要抓手,树立团员身边的先进榜样。

(二)要保证团员推优的严谨性和严肃性,推优名单要按程序产生,充分酝酿和公示,不能反复修改、重复报送。

(三)在推优过程中,对于不符合条件推荐或同学们反映有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出取消资格,并追究团支部及所属年级团总支责任。

联系人:吴云柯 林 娇

联系电话:0951-2062082(内线7082)

共青团宁夏大学新华学院经济与管理科学系委员会

2022年3月1日


附件:附件1:宁夏大学新华学院优秀团员推荐作为入党积极分子信息表.pdf    附件:附件2:宁夏大学新华学院优秀团员推荐作为入党积极分子信息表(模板).pdf    附件:附件3:宁夏大学新华学院经济与管理科学系团支部入党积极分子推优会议记录.pdf    附件:附件4:宁夏大学新华学院经济与管理科学系团支部入党积极分子推优会议记录(模板).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