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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管理制度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18-11-21  阅读数:291

一、学院车辆由后勤保障处统一管理,调度员负责车辆调派工作;

二、驾驶员要树立全心全意为教学和教职工服务的思想,态度友善,礼貌待人,维护团结,文明驾驶,注意自己的形象,不利于团结的话不说,不利于工作的事不办,一切言行要为学院增光添彩;

三、学院车辆实行定人、定车,驾驶员要精心使用和保养车辆,及时排除故障,保证准点发车,注意节约油料和维修费用;

四、班车任务的调换以一学期为准,每一学期开学轮换,特殊情况另行调配;

五、服务、卫生、安全、准点为上,做到服务周到,车容整洁,车辆运行平稳,在没有出车任务的情况下,车辆必须停放在学校内车库或规定的停车场地锁好,不按规定停放车辆造成车辆被撬。被盗或被刮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个人承担,情况严重的解除聘用合同;

六、驾驶员不准私自开车,不准将车交给无证人员驾驶,违反者在此期间发生事故,一切责任及造成经济损失,由当事人自己承担,并按照规章制度给予相应的处理;

七、随车证件由车辆驾驶员保管,如有遗失,责任人负责补齐并承担所有费用;

八、在行车过程中,违反道路交通法规被扣车、扣证、罚款等,则由当事人负责处理,费用自己承担;

九、非正常用车,须经学院领导和主管领导同意后,由后勤保障处统一安排,有偿使用;

十、车辆如发生交通事故,或损坏严重的,应及时报后勤保障处,同时通知保险公司做好理赔工作,保险公司赔偿费用不足的部分,由驾驶员按事故费用的5-20%(每次不超过500元)负担并扣除年度安全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