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 发布时间:2018-05-11 阅读数:140
各单位:
现将《关于审核报送自治区及以上优秀教师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符合条件人员按照文件要求申报并将申报材料于3月28日前报送至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地点:南区行政楼二楼 教务处综合办公室)。现将文件予以转发。
联系人:马琦雯
联系电话:2043181(内线:3181)
附件:关于审核报送自治区及以上优秀教师的通知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18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