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大学新华学院-教师发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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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开学初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admin-jsfzzx1   发布时间:2024-02-24  阅读数:0


各教学单位:

为确保新学期教学秩序顺利进行,教师教学发展中心于开学初(2月26日-3月8日)集中检查教学运行情况,原则上不允许教师请假,如有请假提交申请进行备案。此次检查由各教学单位具体负责,教师教学发展中心进行抽查,具体要求如下:

1.请各教学单位于2月25日16:00前将本单位教学检查人员安排表报送至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开学初教学检查期间请各单位做好本单位教学运行检查工作,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将安排专人对各教学单位检查情况进行抽查;

3.教学检查期间,请各教学单位每天将本单位教学检查汇总表电子版、纸质版各一份(纸质版要求系主任签字并盖公章)报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附件:

1.2023-2024学年第学期开学初教学检查人员安排表

2.2023-2024学年第学期开学初教学检查日汇总表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242月24日

附件:附件一: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开学初教学检查人员安排表.docx    附件:附件二: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开学初教学检查日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