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大学新华学院-教师发展中心
当前位置:首页 > 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20-04-22  阅读数:180

各教学单位:

为强化教学过程管理,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学院定于42759(第九周、第十周)进行期中教学检查工作。检查将采取各教学单位自查和教务处抽查的方式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听课

期中教学检查期间各教学单位主任、副主任至少听取1门主干课程和1门公共课程(每门课程至少45分钟);各专业主任教师每人至少听取2门主干课程(每门课程至少45分钟);教学督导对各系至少听取2门主干课程和2门公共课程(每门课程至少45分钟)。

二、公开课、观摩课

各教学单位自行组织线上公开课或观摩课,具体安排424日报送至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三、查课

各教学单位对教师线上授课的上下课情况进行检查。期中教学检查查课人员安排表424日报送至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四、召开师生座谈会

1.专业主任教师主持召开线上师生座谈会。根据《宁夏大学新华学院专业主任教师聘用及管理办法》,专业主任教师须在期中检查期间召开1次师生座谈会,了解师生的意见和建议。座谈会相关支撑材料(记录、照片、截屏)及总结报送所属教学单位科研办公室。

2.各教学单位负责人主持召开本单位线上师生座谈会,座谈主题由各教学单位自行安排。

五、教学档案的检查

由于疫情期间不到校,教学档案的检查时间待复课后另行通知。

六、有关要求

1.各教学单位和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学院期中教学检查工作,严格按要求组织检查工作。

2. 每日查课后填写《2019-2020学年第学期期中教学检查汇总表》(见附件),电子版报送一份至教师教学发展中心,纸质版待复课后报送至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3. 期中检查结束后,各教学单位需提交:期中教学检查工作总结(纸质和电子版)、相关听课记录、师生座谈会支撑材料、公开课和观摩课的支撑材料和专业主任教师工作总结(内容包括:对青年教师指导情况和所负责专业本学期专业建设、对未来规划的情况)。

各教学督导需提交:期中教学检查工作总结(纸质和电子版),内容包括:听课记录、对试卷和论文等教学文件检查的分析、总结、建议。

各教学单位、教学督导513日将以上材料电子版报送至教师教学发展中心,纸质版待复课后再报送

    联系人:王婷

 

附件:

1. 2019-2020学年第学期期中教学检查汇总表

2. 2019-2020学年第学期期中教学检查督导听课汇总表

3. 2019-2020学年第学期期中教学检查查课安排表

4. 2019-2020学年第学期期中教学检查试卷抽查统计表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20422


附件: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期中教学检查日汇总表.xls    附件: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期中教学检查督导听课汇总表.xls    附件: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期中教学检查查课安排表.xlsx    附件: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期中教学检查试卷抽查统计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