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开学初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23-02-23 阅读数:150
各教学单位:
为确保新学期教学秩序顺利进行,教师教学发展中心于开学初(2月27日-3月10日)集中检查教学运行情况,原则上不允许教师请假,如有请假提交申请进行备案。此次检查由各教学单位具体负责,教师教学发展中心进行抽查,具体要求如下:
1.请各教学单位于2月26日16:00前将本单位教学工作检查人员安排表报送至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开学初教学检查期间请各单位做好本单位教学运行检查工作,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将安排专人对各教学单位检查情况进行抽查;
3.教学检查期间,请各教学单位每天将本单位教学检查汇总表电子版、纸质版各一份(纸质版要求系主任签字并盖公章)报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附件:
1.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开学初教学检查人员安排表.doc
2.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开学初教学检查日汇总表.xls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23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