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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23-04-14  阅读数:96

各教学单位:

为规范教学秩序,强化课堂阵地与人才培养使命,学院定于4月17日一4月28日进行期中教学检查工作。检查将采取各教学单位自查和教务处抽查的方式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听课

加强课堂讲授和听课反馈力度,及时反馈意见。形成上下合力,齐抓共管,严抓教学,提升质量。期中教学检查期间学院领导深入一线课堂听课,次数不少于2次;教学单位主任、副主任听课不少于4次;教研室主任听课不少于2次;教学督导对教学单位至少听取2门主干课程和2门公共课程。

二、公开课、观摩课

各教学单位组织公开课或观摩课,通过各类教学展示活动,引领教师对课堂讲授技术和规范有更加深刻的认识,鼓励教师积极拓宽教材维度,科学设计课件,把握课堂组织。

三、教研室活动

各教学单位要发挥好教研室的主导作用,广泛组织教研室活动,通过集体备课、说课、共同设计教学步骤,组织老师描绘“课程地图”,将教研室“研”的作用充分发挥出来。

四、查课

各教学单位对教师上课情况进行检查(包括实验室上课情况)。

五、召开各类会议

1.各教研室主任须在期中教学检查期间召开一次师生座谈会,重点了解师生关于教学期间效果及意见、建议;召开一次教研室会议,就教学、科研、备课等方面进行一次座谈。座谈会相关支撑材料(记录、照片)及总结报送本单位科研办公室。

2.各教学单位负责人主持召开本单位师生座谈会,座谈主题由各教学单位自行安排。

六、教学档案的检查

进一步规范学院教学档案管理工作,期中教学检查期间各教学单位组织对本单位负责的教学档案进行全面自查,教学督导对教学日历、毕业论文、考试试卷等教学文件进行检查。

七、有关要求

1.各教学单位和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学院期中教学检查工作,严格按要求组织检查工作。

2.各教学单位公开课、观摩课安排,教研室活动安排,查课人员安排,请于4月17日报送至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3.每日查课后填写《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期中教学检查日汇总表》(见附件2),并将电子版、纸质版一份(教学单位负责人签字,部门盖章)报送至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4.期中教学检查结束后,教学单位需提交:期中教学检查工作总结、相关听课记录(复印期中教学检查期间的听课记录)、座谈会支撑材料、公开课和观摩课的支撑材料和教研室主任工作总结。

5.教学督导需提交:期中教学检查工作总结。内容包括:听课记录;对试卷和论文等教学文件检查的分析、总结、建议及教学方面的建议和意见。

各教学单位、教学督导5月5日将提交的材料(电子版、纸质版一份)报送至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联系人:王婷

联系电话:2062635(7635)

附件:

1.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期中教学检查人员安排表

2.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期中教学检查日汇总表

3.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期中教学检查督导听课汇总表

4.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期中教学检查试卷抽查统计表

5.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期中教学检查论文抽查统计表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23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