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五一”劳动节放假后教学检查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23-04-27 阅读数:142
各教学单位:
根据学院《关于开斋节、“五一”劳动节放假的通知》(宁大新华院办发[2023]5号)的要求,4 月 29 日至 5 月 3 日放假 ,5 月 6 日(星期六)上班上课。5 月 3 日(星期三)的课程调至 5 月 6 日(星期六)。为保障节假日后正常的教学秩序,现做如下安排:
1.各教学单位安排专人对本单位师生5月4日和5月6日的上下课情况进行全天检查、记录。教务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进行抽查。
2.各教学单位通知任课教师,无故不得调课、请假,确需请假者须办理相关手续。
3.教学检查期间,请各教学单位将本单位教学检查每日汇总表电子版、纸质版各一份(纸质版要求系主任签字并盖公章)报送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附件:
1.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五一”劳动节放假后教学检查人员安排表
2.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五一”劳动节放假后教学检查日汇总表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23年4月27日